现在危运的情况越来越多,人们在进行公路运输的时候,其实对于安全还是比较关心的,那么关于在进行危运的时候,安全保障更是需要关注的一点,那么在实际过程中是需要了解哪些?需要关注哪些?下面就关于内蒙古危运之安全保障是什么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内蒙古危运一、安全生产保障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贾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贵。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的主要职责,在该法第十七条作出明确规定,即(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人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以上六项职责要求明确其体,切中要害,表明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是生产经营单位.关链是单位的主要负贵人。
内蒙古危运二、特种设备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渊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人使用。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在危险货物运抽过程中涉及到的特种设备主要有液化气体雄车、罐式集装箱、长管拖车、气瓶和压力管道,其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都应当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的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内蒙古危运之安全保障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介绍,相信通过上面的介绍,对你了解危运这个行业有一些大概的认识。
相关内容推荐:
呼和浩特运输公司 呼和浩特货物运输 呼和浩特危险品运输 呼和浩特货物物流公司
Copyright © 2017 内蒙古昕晟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17005826号-1 蒙公网安备15020302000360号 电子营业执照 网站建设:国风网络 -